2020没戴头盔罚款规定 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发布日期:2024-05-20 01:18:57     手机:https://m.xinb2b.cn/baike/news722191.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1、没带头盔处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由江内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2、第四十一条: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

2020没戴头盔罚款规定 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1、没带头盔处以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由江内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5月15日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2、第四十一条: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本文地址:https://www.xinb2b.cn/baike/news722191.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推荐图文
推荐百科经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  蜀ICP备18010318号-4  |  百度地图  | 
Processed in 0.086 second(s), 90 queries, Memory 0.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