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性质的单位可以悬挂国徽(国徽悬挂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24-05-20 10:58:12     手机:https://m.xinb2b.cn/baike/news509434.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规定,以下性质的单位可以悬挂国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中央军事委员会, 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

什么性质的单位可以悬挂国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规定,以下性质的单位可以悬挂国徽: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中央军事委员会, 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外交部,国家驻外使馆、领馆和其他外交代表机构,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可悬挂国徽。下列场所应当悬挂国徽: 北京天安门城楼,人民大会堂,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会议厅,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庭,出境入境口岸的适当场所。国徽应当悬挂在机关正门上方正中处。
 
 
本文地址:https://www.xinb2b.cn/baike/news509434.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推荐图文
推荐百科经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  蜀ICP备18010318号-4  |  百度地图  | 
Processed in 0.083 second(s), 90 queries, Memory 0.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