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抚养费的案件管辖地是什么(子女追索人民法院)

发布日期:2024-05-15 01:48:13     手机:https://m.xinb2b.cn/yule/news476420.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追索抚养费的案件管辖地是,追索抚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

追索抚养费的案件管辖地是什么

追索抚养费的案件管辖地是,追索抚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本文地址:https://www.xinb2b.cn/yule/news476420.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推荐图文
推荐娱乐运动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  蜀ICP备18010318号-4  |  百度地图  | 
Processed in 0.068 second(s), 91 queries, Memory 0.4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