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新规利好谁(创业板适当性条件)

发布日期:2024-05-15 10:56:48     作者:若相惜     手机:https://m.xinb2b.cn/sport/daf316582.html     违规举报

2020年4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并自2020年4月28日起施行《办法》对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实行“新老划断”安排,现在小编就来说说关于创业板新规利好谁?下面内容希望能帮助到你,我们来一起看看吧!

创业板新规利好谁(创业板适当性条件)

创业板新规利好谁

2020年4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并自2020年4月28日起施行。《办法》对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要求实行“新老划断”安排。


1、新增投资者,新申请开通创业板权限的投资者应当符合《办法》相关规定,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2)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

2、存量投资者,已开通创业板权限的投资者可以继续参与创业板股票交易,不受影响存量普通投资者,根据所在证券公司的通知,在注册制下创业板新股发行申购、交易前签署新的《创业板投资风险揭示书》即可。

3、存量新开,在《办法》实施前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新开深市A股账户或者转托管后(到另一家证券公司)参与创业板交易,需要重新申请。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不需要满足参与条件。但是如果是已销户或已关闭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就不属于“已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需要满足前述参与条件。

总结:

2020年4月28日是一个分界线,在此之前已开通创业板权限的(未注销或关闭权限),可以继续使用,也可以无条件新开;否则,需要满足“10万资产 2年交易经验”才能参与创业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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