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申诉的主体有哪些(申诉人民检察院扣)

发布日期:2024-05-21 01:17:02     手机:https://m.xinb2b.cn/shenghuo/news647344.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刑事诉讼中申诉的主体有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等。【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

刑事诉讼法申诉的主体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申诉的主体有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等。

【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利害关系人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有权向该机关申诉或者控告:

(一)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不予以释放、解除或者变更的;

(二)应当退还取保候审保证金不退还的;

(三)对与案件无关的财物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

(四)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不解除的;

(五)贪污、挪用、私分、调换、违反规定使用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的。

受理申诉或者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处理。对处理不服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人民检察院对申诉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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