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提出离婚有哪些限制条件(离婚月内女方男方)

发布日期:2024-04-29 19:35:26     手机:https://m.xinb2b.cn/shenghuo/news529417.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任何离婚请求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的情形: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

男方提出离婚有哪些限制条件

任何离婚请求人民法院均不予受理的情形:

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4、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我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男方在女方怀孕、分娩、终止妊娠六个月内不得提出离婚作了有条件的限制,这主要是从女方的身体健康、心理稳定、精神愉快、对胎儿的成长发育等因素出发。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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