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法制史(三省尚书皇帝中书)

发布日期:2024-05-13 05:43:01     手机:https://m.xinb2b.cn/shenghuo/news501351.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1、唐朝中央政府的体制沿用隋朝的三省六部制,三省是指中央政府的三个中枢机构中书省、门下省与尚书省。2、中书省传承皇帝的命令,草拟诏书,经门下省审核驳正后,交皇帝批准,尚书省负责执行皇帝诏敕和经皇帝批准的各项政令。3、三省的长官集体出任宰相,

唐朝法制史

1、唐朝中央政府的体制沿用隋朝的三省六部制,三省是指中央政府的三个中枢机构中书省、门下省与尚书省。

2、中书省传承皇帝的命令,草拟诏书,经门下省审核驳正后,交皇帝批准,尚书省负责执行皇帝诏敕和经皇帝批准的各项政令。

3、三省的长官集体出任宰相,三省的职权明确划分,各有分工,互相制约,尚书省下设六部,即吏、户、礼、兵、刑、工六个中央行政部门。

4、吏部掌职官的任命、考课、管理等,户部掌户籍与财政收入管理等;礼部掌祭祀、礼仪、教育、科举等,兵部掌六品以下武官的选授、考课、武举、军事行政等,刑部掌大理寺审理案件的复核以及京师百官的案件会审等,工部掌土木、水利工程及农、林、牧、渔业等,六部各有四司,分掌有关行政事务。

5、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善,表明封建行政体制走向成熟化与定型化,对后世有重大影响。

 
 
本文地址:https://www.xinb2b.cn/shenghuo/news501351.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推荐图文
推荐生活健康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  蜀ICP备18010318号-4  |  SiteMaps  |  BaiDuNews
Processed in 0.073 second(s), 91 queries, Memory 0.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