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的撤销条件有哪些(鉴定质证证据鉴定)

发布日期:2024-05-13 23:32:28     手机:https://m.xinb2b.cn/shenghuo/news470485.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司法鉴定的撤销条件包含: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

司法鉴定的撤销条件有哪些

司法鉴定的撤销条件包含: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解决的,不予重新鉴定。

 
 
本文地址:https://www.xinb2b.cn/shenghuo/news470485.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推荐图文
推荐生活健康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  蜀ICP备18010318号-4  |  SiteMaps  |  BaiDuNews
Processed in 0.091 second(s), 91 queries, Memory 0.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