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数额最高人民检察)

发布日期:2024-05-14 16:29:55     手机:https://m.xinb2b.cn/shenghuo/news416818.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数额达一千元及以上的,应当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

抢夺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数额达一千元及以上的,应当立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八万元以上、二十万元至四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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