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牌作家“卿妩”的优质好文,别人啃爹我啃儿,轰堂打孝我最行火爆上线啦,小说主人公顾含秋季应烽,人物性格特点鲜明,剧情走向顺应人心,作品介绍:普通人出生时不哭反笑?普通人在八个月大时把自家奶奶的腿给干断了?普通人能天天和自家人干架?她确实不普通,她是胎穿人士,从在娘胎里的时候就有记忆了。她并不想和这家极品多纠缠,所以她一长大就快速摆脱家人,重生进年代文。重生后,她本想过一过平凡人的生活,可惜天不遂人愿,她依旧在打脸虐渣的路上一去不复返!但幸运的是,这辈子,多了一个军装男神爱她……...
《别人啃爹我啃儿,轰堂打孝我最行》章节:第44章
让他沉静多年的心湖,也泛起一圈圈波浪。
顾含秋别的没有听见,就听见季应烽说他喜欢她这样的。
瞬间,顾含秋觉得天蓝了,水清了,她的心也美了!
以前,她还觉得那些恋爱脑怎么那么傻。
现在的她懂了,这么个极品大美男放在面前,怎么可能不动心。
而且他还对你说,他喜欢你,这圣人也顶不住啊!
先允许她沦陷两分钟,沉浸在自己准老公的美貌中。
两分钟后,她就又是那个精明理智的顾含秋。
顾含秋安分下来,季应烽也顺利的把车开回了顾含秋的小院。
让季应烽在外面等她,她进房间换衣服。
武装部的工作人员,在上班的时候必须穿军装。
现在顾含秋准备和季应烽出去约会吃饭,自然要换一身装备。
现在的人都喜欢穿军装,她其实不换衣服出去也没什么的。
可顾含秋想在季应烽面前多表现一下,才花时间回来打扮。
要想抓住男人的心,不仅要抓住他的胃,还要抓住他的眼。
人都是视觉动物,没有一个好的外表,人家又怎么会花时间了解你的内在。
而且,只要是女孩子,就没有不爱打扮吧。
第一次和男人出去约会,顾含秋还是比较重视。
回空间选了一身符合这个年代风格的米色格子裙,在搭配一条棕色小皮带。
脚下也换上了一双米白色的带跟小皮鞋。
从衣柜挑出一根千鸟格发带,系在头发上。
想到现在是六十年代,顾含秋就没配带首饰这些了。
在脸上,顾含秋也心机的化了个素颜妆。
因为一身气质的原因,顾含秋在眼角轻轻带了一点眼线,让眼睛显得更有冲击力。
她自身的唇色是那种很健康的粉色,就只涂点润唇膏。
在门外等了差不多有一二十分钟的季应烽,听见开门的声音后,抬头望去。
远处一个风姿绰约、淡雅脱俗的佳人,正盈盈向他走来。
一件简约米色连衣裙,严丝合缝的穿在佳人身上,又恰到好处的显示出她的好身材。
在日落的黄昏光晕下,显得清雅又风情款款。
紧致的面庞上,那双眼睛格外突出,眼角的眼线,在佳人眉眼婉转时更添一丝妩媚。
暗香袭人,正随风而来。
季应烽昨天再看见自己的小媳妇的第一眼,就知道她长得很漂亮。
可现在看着换上常服的小丫头,季应烽感觉她更美了。
他是个普通的男人,普通男人对美女的占有欲和虚荣心,此时在他非常强烈的表现了出来。
感谢上苍眷顾,能让他拥有如斯美人。
顾含秋为什么要精心打扮?
还不是为了季应烽。
现在看着他眼里出现的惊艳,和随之涌上来的占有欲。
顾含秋心里也很高兴,并且还非常自豪。
她就说嘛!
她这么美,怎么会有人不喜欢她!
成熟稳重如季应烽,还不是被她的美色惊艳。
“怎么样?好看吗?”
顾含秋提起裙子,在季应烽面前脚步轻盈的转了两圈。
“好看!”
做人十分诚实的季应烽,听见顾含秋的询问时,毫不犹豫的回答。
“好看就行,走吧!咱们先去吃饭。”
“然后再去电影院看个电影,最后散步回来。”
说完顾含秋就挎着季应烽的胳膊,拉着他往外走去。
径直把行程安排好的顾含秋,丝毫不知道,自己把季应烽的活抢着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