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关系自什么时候起成立(收养关系公证办理)

发布日期:2024-05-13 04:36:53     手机:https://m.xinb2b.cn/baike/news667346.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同时,新收养法还扩大了收养协议和办理公证的范围,明确收养关系

收养关系自什么时候起成立

收养关系是父母子女的关系除了基于血缘关系发生外,可以基于法律行为即收养而发生的关系。

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同时,新收养法还扩大了收养协议和办理公证的范围,明确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公证。

此外,为了严格规范收养弃婴的行为,防止借收养名义规避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行为,对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民政部门应当在办理收养前予以公告。

 
 
本文地址:https://www.xinb2b.cn/baike/news667346.html,转载请注明出处。

推荐图文
推荐百科经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违规举报  |  蜀ICP备18010318号-4  |  SiteMaps  |  BaiDuNews
Processed in 0.079 second(s), 89 queries, Memory 0.4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