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怎么理解(债权清偿利息抵押)

发布日期:2024-05-18 00:38:37     手机:https://m.xinb2b.cn/baike/news410495.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这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比如: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有的价款为10万,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为2万;主债权的利息为3万;主债权为20万。1、如果先清偿费用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怎么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这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比如: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有的价款为10万,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为2万;主债权的利息为3万;主债权为20万。

1、如果先清偿费用和利息,则只能清偿5万主债权,剩余的主债权为15万,并按照15万继续计算利息;

2、如果先清偿主债权的话,则可以清偿10万主债权,剩余的主债权为10万,那么原先的利息和费用都未得到偿还,而新的利息是按照10万继续计算的;

由此可见,如果先清偿主债权,当发生无法全部清偿的情况下,债权人会损失利息收益,因此法律如此规定的目的是保护债权人利益,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达到惩罚债务人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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