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社保补缴指南(个人和单位社保补缴办法)

发布日期:2024-04-24 03:32:11     作者:办事流程     手机:https://m.xinb2b.cn/baike/news6.html    违规举报
核心提示:补缴条件单位:单位自查漏保或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查实、劳动仲裁裁决、法院判决,认定单位有瞒报参保人数、少报缴费基数、未按时申报需要补缴中断的,单位应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个人:参保人员死亡后未及时申报暂停享受医疗待遇,并

成都社保补缴指南(个人和单位社保补缴办法)

补缴条件

单位:

单位自查漏保或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查实、劳动仲裁裁决、法院判决,认定单位有瞒报参保人数、少报缴费基数、未按时申报需要补缴中断的,单位应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

个人:

参保人员死亡后未及时申报暂停享受医疗待遇,并使用了不应享受的个人账户金

补缴材料

单位:

 

1、为职工补缴上月医保费的,可在网厅进行人员补收核定并推送相关信息,方可补缴。

2、为职工补缴四个月(含)以内医保费的,请携带用人单位补缴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劳动合同原件或确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补缴对应月份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原件和《成都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职工补缴核定申报表》(加盖公章)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临柜办理。

3、为职工补缴四个月以上医保费的,请携带用人单位补缴申请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职工本人签字确认)、劳动合同原件或确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装订成册的原始会计凭证、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补缴对应月份)、职工领取工资个人银行流水明细、参保职工和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成都市医疗保险参保单位职工补缴核定申报表》(加盖公章)到参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临柜办理。

 

个人:

1、被补缴人的社保卡

2、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补缴流程

单位:

单位填表申请社会保险费补缴,由工作人员初审、复核;

处室领导审批同意;

办理职工各险种的补缴业务,并出具托收或现金/支票单据。

灵活就业人员:

 

线上缴费∶可通过微信公众号“成都社保-社保服务-养老医保缴费”、“四川税务-办税缴费-社保缴费”、“成都税务-我要办事-社保缴费”、天府市民云APP等渠道缴费;

线下缴费︰至最后参保或现参保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若是在市本级参保,可到金牛区税务局缴纳社保费。

办理时限及费用

 

补缴时间:

 

用人单位:2022年3月31日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在成都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21年度社会保险费。未按规定申报或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应在2022年3月31日前到参保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纳金额,并及时在税务部门缴费。逾期未缴纳的,除缴纳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费本金和利息外,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3月31日前

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1〕8号)精神,在成都市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需补缴2020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在2021年12月31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并在税务部门完成缴纳。未按时缴纳2021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在2022年3月31日前在税务部门缴纳。逾期未缴纳的,按政策规定不得补缴。

办理时限:工作日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点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成都锦城大道366号3号楼二楼办事大厅

咨询电话:028-87706992

工作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成都各县区社保局电话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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